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生先锋的典型引领作用,弘扬创新创业精神,进一步营造学校创新创业氛围,按照中共江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双十双百”人才选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江夏区大学生创业先锋”征集宣传活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参与创业企业(占70%以上股份)的主要管理者、主要技术骨干。
2、有较好的创业能力,注重创业团队建设,不惧困难,勇于创新创业,创业精神可嘉,在影响、激励和带动周围大学生了解创业、转变观念、选择创业方面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3、创业企业在江夏注册,实际运营时间在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科技园区内办公。
4、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3人以上(含3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或产业模式创新,或拥有 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有一定的营业收入。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三、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行填写《江夏区大学生创业先锋预报表》(附件),并于2022年9月26日前将电子版(word可编辑格式)以“学院名称+江夏区大学生创业先锋”命名发送到邮箱1964086099@qq.com。
2、专家推选。学校组织专家根据条件进行推选。
3、学校公示。对推选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4、结果上报。根据公示结果按时上报。
5、宣传推介。在学校官方微信号、官网等进行事迹宣传报道,加强人物事迹宣传和报道。
四、工作要求
1、广泛组织发动。要充分认识开展“江夏区大学生创业先锋”征集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开展活动作为创业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将师生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大的优秀大学生推荐出来。
2、如实推荐申报。各学员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严把初审关。对于申报中弄虚作假或隐瞒重大责任事故和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江夏区大学生创业先锋”人才选树活动参评资格,相关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联系人:姚蓝洁
电 话:027-87933348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