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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 “留夏·青创客”精英班报名通知

时间:2024年05月11日 17:42   点击:[]


各二级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创新活区和人才强区战略,切实提升我区高校大学生的创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一站式创新创业培育体系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结合江夏区打造高校创新创业培育体系的战略要求,激发青年留夏意愿、强化青年创业想法,切实提升我区高校大学生的创业核心竞争力,为助力“才聚江夏”,江夏学子留在江夏,江夏青年建设江夏,打造“培训-竞赛-研学-创业”一站式创新创业培育体系。

二、活动对象

我校就读的在校学生或毕业3年内的学生

三、活动时间

5月25日、26日(以具体活动通知时间为准)

三、活动介绍

创新创业精英班是指在高校内周末授课的两天一夜训练营,包含系列创新创业所需的培训课。打造培训-竞赛-研学-创业一站式创新创业培育体系。培训为免费。

成功报名参加此次创新创业精英班的项目负责人的创新创业项目将默认入围本次江夏区2024年“留夏·青创客”创新创业大赛复赛。

四、报名方式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1.我校就读在校学生或毕业三年内的学生,具有良好的创业项目或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者、主要技术骨干。(已获得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荣誉的创业大学生不再重复申报)

2.富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良好的团队领导力,创业项目拥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在影响、激励和带动周围大学生了解创业、扭转观念、选择创业方面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毕业三年内校友报名要求

创办企业具有良好带动就业效益,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或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已由营业收入。

(三)在校生报名要求

1.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荣誉。

2.自觉遵守国家及学校法律法规、未受到过任何处分。

3.在校期间曾参与创新创业相关大赛或具有创业就业实践。

4.须为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

五、报名方式

(一)各二级院系组织推荐学生填写附件1:《江夏区2024年“留夏·青创客”评选暨创新创业精英班申报表》及附件2:《江夏区2024年“留夏·青创客”评选暨创新创业精英班评审表》。各二级院系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二)以院系为单位,将附件1、附件2以电子版压缩包形式于5月12日下午4点前报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冯勇处(QQ:4055342)。


附件1:《江夏区2024年“留夏·青创客”评选暨创新创业精英班申报表》

附件2:《江夏区2024年“留夏·青创客”评选暨创新创业精英班评审表》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4年5月11日


附件1:

江夏区2024年“留夏·青创客”评选

暨创新创业精英班申报表

1、个人信息

姓名


性别


政治身份


籍贯


学校


专业


手机


邮箱


身份证号:

2、是否有遗传疾病或过敏源(如果是请写明具体情况)


3、想参与的创业题目(如自己有创业想法或项目也可填写)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4、社团/大年度项目/实习经历

时间

项目/学生组织

部门/职责

工作内容













5、其他经历(商业竞赛/演讲/表演等)

时间

内容







6、专业技术和专业特长

技术/技能特长

专利证书、从业技能/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







7、其他个人所得奖项及证书、学术论文/报刊论文的发表

时间

内容







8、描述你的商业\创业\学生活动经历,说明在其中的角色及成绩(300字内)


9、你的职业生涯规划是怎样的?你怎样看待创业?(100字内)


备注:若有其他材料可以另行提交。


附件2:

江夏区2024年“留夏·青创客”评选

暨创新创业精英班评审表

学校                   姓名:

评选条件

内容

是否满足

条件1

江夏就读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年内的大学生,具有良好的创业项目或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者、主要技术骨干(已获得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荣誉的创业大学生不再重复申报)


条件2

富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良好的团队领导力,创业项目拥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在影响、激励和带动周围大学生了解创业、转变观念、选择创业方面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条件3

创办企业具有良好带动就业效益,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或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已有营业收入。


审核结果


评委签名


时间


说明:对照留夏·青创客”评选暨创新创业精英班申报条件,在“是否满足”栏,满足条件打“√”,不满足条件打“×”;在“审核结果”栏,4个条件均满足,填“是”,否则填“否”并说明原因。


上一条:向新而行·筑梦启航“春申人才”创新发展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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